最近经常听朋友们在问,关于天津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问题,想必大家也都十分想了解一下,那么现在我爱卡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吧。
在天津想要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这样办理:
1. 签订付款约定书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之后,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 委托评估
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 房屋转让
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税收中心办完契税手续后,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 贷款申请
申请人拿着上述公积金贷款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贷款进行审批;
5. 签订借款合同;
6.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7. 发放贷款;
8.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9. 合同终止
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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