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管在哪个城市,基本条件是差不多的。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这是基本条件,不管申请哪种贷款,这都是必须的;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只有交了公积金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是前提条件;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有这些协议,会避免很多问题;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需要首付房价的30%,银行不可能帮你付全款的;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这是审核的辅助材料,可以让你银行对你进行更好的评估;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这既能让银行有保险,也可以避免你忘记还款所带来的后果。
以下为新余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新余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同意市核心对个人信用进行查证,个人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市核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借款人没有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五)借款人已签订真实、合法购建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总额的30%,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有30%的自筹资金。购房合同签定的时间距申请贷款日不超过12个月。
六、借款人购买自住或建造在新余国有土地范围内的住房。
七、同意按照法定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八、管理核心或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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