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房子还在还贷中,因为一些情况想把房子卖给别人,请问转按揭需要什么手续?要哪些条件呢?
办理流程如下:
1.找到新银行,寻找一家可以为房贷给出更大利率优惠的接收银行。
2.带齐申请材料,包括原来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无复印件也可)、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还款记录(一般是供银行扣月供的存折复印件),到接收银行网点填写“转按揭”申请表。
3.信用查询,申请后,欲“转按揭”者须授权接收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档案”查询。
4.记录要良好,若申请者个人信用记录中没有恶意拖欠贷款的记录,接收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转按揭”的决定,同时会电话通知申请人;若个人信用记录中有拖欠贷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记录,接收银行可能会拒绝接收“转按揭”。
5.提前还完款,获得接收银行认可后,向原来的贷款发放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贷。由于许多银行要求“提前全额还贷”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所以此过程大约需要半个月。
6.签订新合同,向原贷款发放银行提前全额还贷并拿回抵押的房产证后,到接收银行网点签订新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7.重新办抵押,拿着房产证、全额还款证明(由原贷款银行出具)、与接收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一般在房交所),先办理解押手续,后办理新的抵押手续。
8.手续交银行,将房产证、解押手续、抵押手续交给接收银行。
原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 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6、房屋买卖合同
新借款人所需资料:
1、 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和参贷人的收入证明
5、 首付款收据
6、房屋估价报告
7、房屋买卖合同
8、 如公积金贷款另附公积金帐号
9、 如消费贷款另附消费用途证明,水电煤帐单 所有复印件均需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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