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已经审批通过了,也面签过了,只是没有放款,这种情况下可以断缴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了的话可以断缴公积金,但是如果审核超过时限的话需要重新审批,这种情况下公积金断交了的话就不能通过审批。
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求的基本条件如下:
1.所涉及公积金账户余额要不低于购房支出的30%;
2.借款人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保证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
4.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公积金贷款批下来之后,你是否继续缴纳公积金对当前贷款已经没有影响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当地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
2.银行收到贷款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贷款申请进行最终审核,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
5.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6.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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