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1年车险改革价格主要体现在商业险。其中的变化在于车险损失险把玻璃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等七个附加险等七个附加险都混合打包在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车险2021年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1年车险改革价格主要体现在商业险。其中的变化在于车险损失险把玻璃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等七个附加险等七个附加险都混合打包在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