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无效、解除与终止,这些概念的意思就是指保险合同不再继续生效,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主体就不应再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了,也就是意味着被保险人不能再接着享受其所约定的服务。如果有三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对应的法律后果和原合同履行程度一般来说都不同。
1、第一种是无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也就是说保险合同中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样你就不用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如果你已经按照该合同履行了保险义务、并且已经缴纳保险费用或提供保险服务,那么你就能够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2、第二种是终止
终止的意思就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或约定期限已满,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险合同终止。
3、第三种是解除
解除的意思就是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但提前终止合同,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的各种解释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公司给出的说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