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的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同时把欠费缴清。
2、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前往社保局的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
3、申请人把填写好的资料和其他所需资料交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
4、申请人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随后,申请人需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劳动合同证明文件提交给所属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所属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保险金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