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6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2130元,相关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调整如下:
1.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参加保险的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但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130元/月。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2130元/月。
注:缴费基数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社保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自2017年6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2130元,相关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调整如下:
1.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参加保险的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但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130元/月。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2130元/月。
注:缴费基数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