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1.一级医院:一般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是300元;
2.二级医院:一般在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在6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如果在县二级医院,起付线是400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是600元;
3.三级医院:如果在县三级医院,起付线是600元,在其以上报销比例为65%,超过6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0%;在市三级医院起付线是800元,在12000元以下报销比例在55%以下,超过12000元报销比例为75%;
4.市外医院:起付线是1500元,在20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45%,在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