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用:在工伤期间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医院伙食费补助:北京医院伙食费每天30元。
三、交通费,食宿费:
1.运输费用:所需的运输费用以相关凭证予以补偿。
2.食宿:最高住宿费每天不超过15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
四、康复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伤保险费的规定报销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用具费:辅助用具费的补偿标准按照北京市辅助设备项目和收费标准确定。
六、停工加薪:雇员的原有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用人单位在停产和抚养期间每月发放工资。
七、护理费:因工伤无法照料自己的员工应承担护理责任。
八、生活护理费用:
1.生活不能自理:按当地平均工资的50%计算;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当地员工平均月薪的40%;
3.生活中的一部分不能自理:按当地平均年薪的30%计入职工月工资;
九、一次性残疾补助:
1.一级残疾赔偿标准为27个月的个人工资;
2.继发性残疾的赔偿标准是25个月的个人工资;
3.三级伤残赔偿金标准为23个月的个人工资;
4.第四级伤残偿金标准为21个月的个人工资;
5.五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我工资的18个月;
6.第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我工资的16个月;
7.七级残疾的赔偿金是我工资的13个月;
8.八级残疾的赔偿标准是11个月的工资;
9.九年级残疾人的补偿标准为我工资的9个月;
10.第十级残疾的赔偿标准是七个月的工资。
十、伤残津贴:
1.一等残疾的赔偿标准为该人工资的90%;
2.继发性残疾的赔偿标准为该人工资的85%;
3.三级残疾赔偿标准为个人工资的80%;
4.第四级残疾的补偿标准为该人工资的75%;
5.五级伤残赔偿金为个人工资的70%;
6.第六级伤残赔偿金为个人工资的60%。
十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1.五级残疾医疗补助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18个月;
2.六级残疾医疗补助为职工本人工资的十五个月;
3.七级伤残医疗补助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十二个月;
4.八级残疾人医疗补助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9个月。
十二、一次性残疾人就业补贴:
1.五级残疾医疗补助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18个月;
2.六级残疾医疗补助是雇员自己工资的15个月。
3.七级伤残医疗补助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十二个月;
4.八级残疾人医疗补助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9个月;
5.九级残疾人医疗补助费为职工本人工资的六个月;
6.十年级的医疗保险补贴是雇员自己三个月的工资。
十三、工作和死亡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上一年度雇员平均6个月的月薪。
2.提供亲戚的退休金
①配偶,每月40%;
②亲戚为每人每月30%;
③孤儿根据上述标准,孤儿每月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