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来确定;
2.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等;
3.护理费用:不分城市和农村居民;
4.交通费用: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死亡赔偿金;
11.丧葬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财产直接损失;
14.车辆减值损失;
15.车辆停运损失;
16.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