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办理(已工作):
1.在职职工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社保补交申请;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并将其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3.用人单位人事专员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职工补交社保明细;
4.用人单位补交录入完成后,导出补交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5.用人单位在次月统一缴纳社会保险时,帮助职工办理补交手续。
二.个人办理(暂无工作):
个人无法办理社保补交手续,补交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个人可以等到找到工作时和公司商量叫公司代缴,但需要自己承担单位和个人的全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