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支付宝App内会员中心发布新的支付宝积分有效期规则调整,称从2020年5月1日起,支付宝积分有效期将调整为自积分获得当月起的12个自然月,有效期内未使用的积分到期自动作废。
比如,你在2020年5月5日获取了10个积分,该笔积分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23:59:59。
值得注意的是,用户2020年5月1日0点前获得的积分有效期不受影响,仍是“自发放之日起至次年年终有效”,此次调整仅针对积分有效期规则,等级和成长值规则不受影响。
来源:移动支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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