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具体是什么?有什么具体贷款条件吗?
近年来,郴州公积金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了,郴州住房公积金准则如下
1.凡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均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70%,装修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8万元。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5年,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
4.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25万元,单缴职工不超过20万元。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签订合同和贷款发放准则
1、管理中心同意贷款的,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含抵押、质押、保证合同)。
2、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手续(质押贷款的到质押凭证发放银行办理有价证券止付登记手续;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3、根据借款合同及完成担保手续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抵押权属证明或质押权利凭证、单位和个人担保证明文件等),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受托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和借款通知书以转账方式将款项划入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账户内。
显示更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