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的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政策上要求认房又认贷,真是这样吗?
据我所知,在2018年,重庆市实行了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在已经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了。其中,最具普通消费者关注的一点就是首套房的认定标准。重庆市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为“既认房又认贷”,即:职工家庭无房且无贷款购房记录(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凡职工家庭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或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均不属于首套住房范围。
据我所知,现在重庆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倾向于支持一套房的购买者,暂时不支持二套房以上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购买房子。重庆市委主要抓准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这一目标,现在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就是一个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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