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
需要符合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这是基本条件,不管申请哪种贷款,这都是必须的;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只有交了公积金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是前提条件;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有这些协议,会避免很多问题;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需要首付房价的30%,银行不可能帮你付全款的;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这是审核的辅助材料,可以让你银行对你进行更好的评估;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这既能让银行有保险,也可以避免你忘记还款所带来的后果。
银川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1.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取消缴存余额对贷款额度的倍数限制。将单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70万元。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60%。
2.缴存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的,从要求10年以上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调整为5年以上(含5年)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且不受单方使用影响。
3.延长购房合同使用期限。缴存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含10年)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在缴存人员正常还款情况下,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本息总额。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打入借款人自由选择的本人的存款账户,不得强制冲抵贷款。
5.将缴存人员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调整为缴存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3个月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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