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二套房的条件是什么?怎么办理?
申请人前一笔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并且没有其他贷款,可以申请二套房房贷。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有天津的有效户口或者长期的居住证明,水电费缴纳单均可;
2.在天津市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3.贷款之前至少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公积金的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4.借款人优良的征信报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同意以所购房为抵押活跃担保机构认可的担保人;
6.具有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天津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
1.借款人在天津长久居住,有天津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来源,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贷款之前至少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公积金的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4.借款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息记录;
5.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人;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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