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上海申请消费贷款,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用途主要有个人住房、汽车、一般助学贷款等消费性个人贷款。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可以通过抵押、保证或信用贷款方式。
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申请的一般条件是:
(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品行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愿意接受贷款行信贷、结算监督。
(三)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四)以个人信用方式申请贷款的,其个人信用综合评分良好。
(五)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流程如下: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质押、抵押、保证人担保的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在15日内答复借款人。
2.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3.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可以随时支用,支用时填写贷款支用单支用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4.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贷款,其可用额度为银行的核定的额度与额度项下各笔贷款本金余额之差。借款人每欠支用贷款后,可用额度相应扣减,借款人每次归还贷款本金后,可用额度相应增加。
5.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满前,应偿清额度项下贷款全部本息,并在偿清贷款本息后20日内到银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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