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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纠纷案逐年上升 发卡银行需严格审核

2012年09月28日     来源:人民网     小编:王利利

导读: 近日,记者从丹徒法院了解到,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信用卡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今年就曾一次受理30多起相关案件。

  近日,记者从丹徒法院了解到,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信用卡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今年就曾一次受理30多起相关案件。

  承办法官指出,目前信用卡纠纷案件中,消费欲望较强的80后、90占了被告人的相当大比重。这些被告大多工作不稳定,还款能力差。起诉原因主要集中在持卡人经多次催收仍不归还透支款项。同时,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大多数被告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有些持卡人身份证上的地址、申请信用填写个人资料时所写的地址和银行起诉时所写的地址,往往三者不统一,致使诉讼文书难送达,这对案件的审理也带来一定的影响。

  承办法官认为,目前信用卡纠纷案件剧增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银行重推销、轻审核、缺监管。银行因相互竞争而滥发信用卡,对申请人、担保人的资信审核过于草率或形式化,加之目前银行对信用卡的监管措施不完善,导致还款能力不足和具有恶意透支意图的申请人能顺利申领一张甚至多张信用卡。

  其次,持卡人消费理念不成熟。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理念逐步改变,部分持卡人特别是年轻群体,因盲目追求超前消费或过度奢侈消费,不考虑收入水平频频透支消费而无力偿还,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再次,市民办卡过于轻率。相当多发卡银行由业务员、单位同事、朋友宣传、推销,甚至受好处驱动尽力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不少市民办理信用卡只为银行小礼品,或碍于人情帮朋友完成办卡任务,未充分考虑其实际需求和消费能力,只注重信用卡带来的方便,而忽视了持卡人的风险。

  此外,我国目前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银行只能利用自身的金融信用体系,在个人从事金融行为时进行信用判断和信用控制,信用卡透支超期不还的严重后果未充分体现,对不少缺乏诚信意识的持卡人未形成有效制约。

  承办法官同时提醒,银行应规范信用卡办卡程序,发卡银行要严格审核资料,除了要严格审查申请人身份证件外,还要依据申领人的情况区别对待,可实行申请表当面验证,以确保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银监单位应对信用卡发行实行动态监控,避免银行之间无序竞争、恶意竞争。

  司法相关部门也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教育公众正确认识信用卡的便捷和风险,慎于过度超额消费、超前消费,根据自身收入状况适度消费,增强信用卡的信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