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03日 来源: 小编:朱岳
哪位“好心人”帮我办了信用卡?
近日,家住长清区鸣泉嘉园的曹某遇见了怪事,几天来先后接到多家银行的电话,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曹某,他在银行办理的信用卡透支后已超过还款期,催促其马上还款。
“我没在银行办过信用卡啊?”抱着这个想法,曹某并没把这些电话放在心上。直到2012年6月份,银行工作人员找到曹某的工作单位,向曹某出具了以他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的信用卡的数据和律师函,曹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匆忙来到长清区公安分局报案:我被他人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办理了信用卡。
接到报案后,长清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与五峰派出所密切配合,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在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调取了相关证据,根据办卡人在申请信用卡登记表上所留的电话,登记的是曹某一个叫丁某的朋友的手机号码,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调取证据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丁某还涉嫌冒用郭某、杜某的身份信息在多家银行冒领信用卡,并且在透支消费后至今未偿还欠款。犯罪嫌疑人丁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6月14日,长清区公安分局遂将案件立为“丁某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侦查。办案民警多次到丁某家中对其进行传唤,而为了逃避欠款,丁某早已经逃之夭夭。民警利用多种手段对其进行了布控。
7月16日23时许,办案民警获取线索:丁某在青岛市市北区一宾馆内入住。五峰派出所民警连夜赶赴青岛,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丁某供述:其同曹某、郭某、杜某系朋友关系,在日常交往中接触过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后来他多次复印曹某等人的身份信息,在多家银行冒领信用卡并进行透支消费十万余元,最终无钱偿还欠款后逃逸的犯罪事实,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