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城市广场推广条款及细则
导读:持卡人在活动期内的星期五、六、日及公众假期(圣诞、元旦、春节)持交通银行信用卡在香港新城市广场单日累积消费满以下指定金额即可免费获享以下新地商场现金券
香港新城市广场推广条款及细则
一、 活动期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下称"活动期间")
二、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但仅持BOSS卡、分期卡的持卡人除外。
三、 活动内容:
(一)活动一:消费获取现金券奖励活动
持卡人在活动期内的星期五、六、日及公众假期(圣诞、元旦、春节)持交通银行信用卡在香港新城市广场单日累积消费满以下指定金额即可免费获享以下新地商场现金券: 单日累积签账额新地商场现金券
新地商场现金券不可兑换现金、其它商品或折扣,亦不得转让。
持卡人必须凭最多2张不同商户的签账存根换领奖赏,签账存根上显示之签账时间必须为中午12点或以后,每张签账存根金额必须为港币$300或以上,每位持卡人于同一日最多可换领奖赏1次。
签账金额以个别信用卡计算(按信用卡卡号)及只计算实际签账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使用优惠券/现金券后之剩余金额),主卡及附属卡不可合并计算,若持卡人签账之币值为人民币,则以人民币1元相等于港币1元计算签账金额。
每日可供换领之奖赏1、奖赏2及奖赏3之数量分别为24份、120份及25份。所有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持卡人必须于消费当日带同商户机印发票正本、信用卡签账存根正本及合资格信用卡(以上数据信用卡号码必须相同)于活动期内中午12时至晚上8时亲临设于新城市广场4楼的交通银行奖赏换领处登记及换领奖赏,不可授权他人办理。
商户机印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必须清楚列明信用卡卡号、商户名称、签账日期、交易金额、有效之授权号码及持卡人签署(如适用)。任何逾期、影印副本、手写及重印之发票、单据或签账存根,恕不接受。如持卡人未能提供以上数据或数据不全,不论任何原因,持卡人将不可换领奖赏。所有于本推广所收集的有关资料将于活动结束后销毁。
有关新地商场现金券之使用详细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现金券页背。银行对新地商场现金券的限制及适用范畴,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新地商场现金券如有遗失或损失,将不获补发。
所有用作登记及换领奖赏的即日有效商户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经确认后会被交通银行奖赏换领处职员盖印,以示已用作换领奖赏,任何未用之签账余额不可留作日后登记其它优惠之用。持卡人于同一商户之消费签账不可分拆成多张发票或签账存根以参加本推广。每张签账存根或每宗交易之发票只可使用一次,不可于本推广中重复使用。
持卡人必须保留有关商户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以作核对之用。如有任何争议,持卡人必须提供有关数据以便银行作检查。
(二)活动二:特选商户优惠活动
持卡人在活动期间内持交通银行信用卡在香港新城市广场指定参与商户刷卡消费,可获得商户提供的特定优惠。
指定参与商户将在其服务台放置交通银行优惠活动台卡,具体详询香港新城市广场。
所有商户优惠不可兑换现金、其它商品或折扣、更换或转让。
商户优惠及赠品数量有限,送完即止。
(三)其他事项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交通银行及新城市广场将实时取消其获赏资格及保留追究之权利。交通银行及新城市广场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获赏资格而收回有关奖赏之权利。
交通银行不是礼品或服务的实际生产商或供应商,若礼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因礼品或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请持卡人直接与生产商或供应商交涉,交通银行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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