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判断的,具体分析如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与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5、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6、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居民,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是什么?
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判断的,具体分析如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与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5、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6、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居民,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