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有如下几种:
1.经营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别的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
2.临时借款: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3.结算借款: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
4.票据贴现借款:发生经营周转困难时,申请票据贴现的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5.卖方信贷: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资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
6.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
7.专项储备借款:商业批发企业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