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由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4、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30日内给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回执。
5、贷款发放。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