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借款人具有襄阳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正常缴存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包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借款人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