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借款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借款人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借款人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借款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
请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今年我想在南京市买房。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借款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借款人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借款人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借款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5.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
6.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7.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8.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