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情况比较复杂,在多发面都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情况有:
(1)、如果是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你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以你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
(3)、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4)、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5)、如果你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时间允许延长,延长的时间范围在5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