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购买住房所在地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的需要向缴存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并提交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材料;
3.填写申请书后,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就贷款的有关事宜实行面谈制度;
4.管理中心接受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由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
5.借款人、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应当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管理中心委托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