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人具有完全自主民事行为能力,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并且已经支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4.可以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问在天津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在天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人具有完全自主民事行为能力,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并且已经支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4.可以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天津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有: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4.申请人的公积金账号已经开立1年以上,并且连续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所在单位不欠缴;
5.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