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5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这无疑减轻了居民的购房负担,而且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是20%;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是30%;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是40%。
有谁知道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了哪些变化?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5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这无疑减轻了居民的购房负担,而且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是20%;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是30%;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是40%。
据我了解到,长春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额度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并且取消了父母与子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以上就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