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具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本市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5.具有最低30%房价的首付款;
6.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天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天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具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本市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5.具有最低30%房价的首付款;
6.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申请贷款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且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月以上,没有累计欠缴3次以上公积金;
2.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
4.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在本市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