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贷款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淄博市的居住证明;
2、贷款申请人有稳定职业和收入,良好信誉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5、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
6、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
7、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