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2.贷款必须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具有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4.必须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5.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具有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证明;
7.以所购买房屋作抵押担保,需要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请问申请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2.贷款必须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具有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4.必须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5.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具有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证明;
7.以所购买房屋作抵押担保,需要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3.贷款在本市内用于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具有购房的合同或者协议;
5.具有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比例;
6.购买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首套房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