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沈阳出台的有关规定,你可以看一下。
根据实施的《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
其中规定,职工单方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由15万元上调至20万元;职工夫妻双方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由25万元上调至40万元。
此外,商品房贷款长年限由25年延长到30年,存量房贷款长年限由15年延长到20年。对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以上(含3年),并继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由男60周岁、女55周岁,调整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对于已经缴存公积金且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其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有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
由此你可以贷款的上限是:总房价 乘以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