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的贷款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缴存条件:
(1)若购买政策性住房,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政策性住房定义详见问题5)。
(2)若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若为在职期间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流程
步骤一: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资料。
步骤二: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评审的时候,需要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信用评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评估。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步骤三:双方当面签定合同。
步骤四:把所有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
步骤五: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