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要求入下
贷款条件
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深圳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深圳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
1.网上查询预售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首页查询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版块进行查询→联系银行网点
2.递交贷款申请
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
3.等待中心审批
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一旦材料齐全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4.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
在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
5.等待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借款人首先和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宽手续,符合放款条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发放贷款。
6.业务办结
借款人领取资料,公积金贷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