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天津户口也可以在天津贷款买房,但是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天津地区社保缴纳证明或者纳税证明。
个人住房贷款请求人有必要具有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合法居留身份;
2、具有安稳的工作和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须进行公证;
4、不享用购房补助的以不低于所住房悉数价款的30%作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用购房补助的以个人承当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银行认可的财物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满足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天津办理购房贷款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借款人归还能力证明;
3、合法的购(建、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赞同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权力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赞同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价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价报告书;
5、保证人赞同供给担保的书面定见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缔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
7、住房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8、不同贷款用处所需供给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