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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信用、循环信用余额和循环信用比例探析

来源:刘 磊/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 小编:我爱卡 2006/09/28

  随着国内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利息收入在信用卡业务收入中的比例将越来越高。循环信用、循环信用余额和循环信用比例是影响利息收入的直接因素,而业内对循环信用的相关概念理解不一。本文就此问题做一阐释,以供同行参考。

  一、循环信用辨析

  在有关信用卡业务的国内外文献中,循环信用被经常提及,但在不同情况下,其所指的含义却有所区别。根据有关资料,循环信用的定义有如下几种。

  (1)循环信用是一种账户额度,只要持卡人在每次使用该额度后能及时偿还,则可重复使用,无需在每次使用前申请。

  (2)持卡人未将总应缴款项全数缴清,未缴清余额在以后逐期摊还,称循环信用。

  (3)持卡人在发卡行所提供的信用额度内消费,到最后缴款日时,未一次付清消费金额,而是进行分期偿还的信用额度。

  (4)在应收账款总余额中,持卡人在最后还款日至少偿还了最低还款额,但又没有全额偿还的差额部分,称循环信用。

  (5)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

  当客户偿还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定义(1)实际上是对额度循环使用功能的一个说明,并不特指某一数值,也无法落实到量化的数值;定义(2)、(3)、(4)、(5)的含义大致相同,表明循环信用之所以“循环”,是因为持卡人只要在每期还款日偿还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未付清部分就可以进入以后的还款周期,无限循环并产生利息,这里所指的循环信用可进行量化处理。例如,某账户的账单日是17日(到期还款日为次月7日),在8月15日进行一笔2000元的消费(假设8月15日之前没有发生任何交易),在9月7日到期还款日还款200元,在9月15日将所有欠款偿还。这样,从8月15日到9月7日,该账户的循环信用为0,9月8日到9月15日为1800元,9月16日之后则为0。相应地,各阶段该账户计入循环信用余额的数值也分别为0、1800和0。

  计算循环信用的目的是为了衡量贷款余额中的生息余额。生息余额越高,表明银行资产生息能力越强。无论生息资产的名称是循环信用、循环计息信用、生息信用、生息余额,还是生息贷款余额,银行注重于其“生息”的功能,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信用卡业务的盈利能力。

  文中阐述的循环信用是指生息贷款余额,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偿还了最低还款额,但又没有全额偿还的差额部分;另一部分是在额度内取现。

  二、循环信用余额和循环信用比例

  1.循环信用余额。银行每天都会根据当天账户的情况,确定每一账户相应贷款余额是否作为循环信用,所有账户循环信用的累积形成循环信用余额,也就是贷款余额中的生息部分。循环信用余额计算公式如下:循环信用余额=a+b+c式中,a=前期消费本金+前期消费利息+前期消费产生的费用+前期取现本金+前期取现利息+前期取现费用;,b=上期消费本金+上期消费利息+上期消费产生的费用+上期取现本金+上期取现利息+上期取现费用。其中,上期消费本金、上期消费利息、上期消费产生的费用、上期取现利息和上期取现费用取超过最后还款日的余额;c=当期取现金额。假设有A、B、C三位客户,账单日均为每月7日,最后还款日均为27日,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2.循环信用比例。每一时点的循环信用余额除以该时点的贷款余额即可得到循环信用比例,即这一比例是时点数,衡量的是生息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例,可按分行、区域、卡种、交易渠道、交易的商户类型、客户群、额度范围和营销渠道等维度来计算。

  可以看出,任何时候发生的额度内取现交易,只要未被归还,就被计入循环信用余额。换言之,取现比例越高,循环信用余额就越高,进而循环信用比例也越高。同样的透支余额,用来消费与取现所贡献的循环信用比例是截然不同的,但取现风险相对较高,这也符合银行业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

  三、循环信用比例的理解与辨析
 

  业内对循环信用比例的理解也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某账单周期(以下简称账期)末,贷款余额中传递到下一账期末的贷款余额比例。如某账期末贷款余额为5000万,传递到下一账期末的贷款余额为2000万,则循环信用比例为40%。

  2.在最后还款日的总应还款额中,未全额还款账户的剩余待偿贷款余额占总应还款额的比例。如在最后还款日12月27日,总全额应还款额为5000万,未全额还款账户的待偿贷款余额为1000万(此1000万在最后还款日后到全额偿还日将产生利息),则循环信用比例为20%。

  3.循环信用余额和循环信用比例的计算以一个账期的交易为对象。如针对所有账单日为7日的账户在某账期内的交易,根据最后还款日客户还款情况确定循环信用余额(未全额还款账户在账期末的贷款余额作为循环信用余额),再将这一循环信用余额除以这个账期内的总交易额得到循环信用比例。如7月7日到8月7日之间的总交易额为5000万,最后还款日(8月27日)未全额还款账户的账单日(8月7日)贷款余额为2000万(此2000万在交易日到最后还款日之间会产生利息),则循环信用比例为20%。

  以上3种解释都是通过对“循环”字面意义的理解而得出,虽然所提的循环信用比例与透支利息之间也存在正相关关系,但计量具体要素的标准、口径和结构较为模糊和片面,可操作性差,不符合国际标准,不是衡量贷记卡生息资产比例的有效算法。如第2种解释中,循环信用比例仅在账单日产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持卡人还款以及新增的取现交易,生息资产比例的变化无法得到反映;在第3种解释中,循环信用比例也不能完全反映资产生息状况,仅可反映因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而从交易日到最后还款日之间生息贷款余额的比重,并不能体现出生息余额的生息时间长短,且仅局限于某一类账期(如账单日为7日的账期)。

  四、循环信用比例

  正向计算和反向估算的联系和差异

  境外成熟信用卡市场的发卡行利用数据仓库,逐日计算循环信用账户数、每一账户的循环信用、循环信用余额和循环信用比例。境内暂无数据仓库进行正向计算的发卡行则通常利用透支利息收入和日均贷款余额来反向估算。但由于循环信用比例和利息之间仅存在正相关关系,并不存在以下严格的数学关系:年透支利息=日均透支余额×循环信用比例×18%,导致正向计算的循环信用比例和反向估算的数值存在以下差异:反向估算值>正向计算值即或者年透支利息>日均透支余额×循环信用比例×18%反向估算循环信用比例的常用公式是但这一公式计算出的数值并非正向计算所得的循环信用比例,而是大于正向计算所得的循环信用比例数值。

  因为,贷记卡利息的计算规则为,消费交易在最后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则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而不是从最后还款日开始计收利息,但相应的循环信用则只从最后还款日开始计入循环信用余额。仍以前面的例子来说明,从8月15日到9月7日,该客户产生的循环信用为0,9月8日到9月15日,产生的循环信用为1800元。当该客户在9月7日以最低还款额还款时,其在8月15日的2000元消费在8月15日到9月7日之间会产生利息,但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无法通过循环信用余额反映出来。因而,每天(尤其是最后还款日当天)的透支利息可分为以下两部分:循环信用余额产生的利息IR(Interest Created by Revolving Balance)和消费交易因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而在记账日和最后还款日之间产生的利息IPP (Interest from Post Date to Payment Due Date)。

  如某银行上半年的透支利息收入为8805万元,年初贷款余额为18亿,6月末贷款余额为24亿元,则日均贷款余额为21亿,反向估算的数值为46.6%,但银行数据仓库正向计算的循环信用比例却为15%。

  五、各个国家和地区循环信用比例概况和影响因素

  1.各个国家与地区循环信用比例概况。因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和发展状况的不同,循环信用比例差异较大。

  2.循环信用比例影响因素。影响消费信用需求进而影响循环信用比例的因素包括社会保障体系、人口年龄结构、收入分配状况、社会消费文化习惯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1)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是否具有完善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障制度,直接影响人们对自身财务风险的预期,进而影响他们对信用消费的需求。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社会的信用消费需求也相对旺盛,循环信用比例也较高,但信用卡业务风险却相对较小。如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重都在23%以上。而韩国和墨西哥这些经济发展周期性强、社会保障体系不太健全的亚洲及拉美国家与地区,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重分别为6%和7.5%,循环信用比例越高,则越容易发生个人信贷危机。

  (2)人口年龄结构与信用消费密切相关。实证数据表明, 25岁~45岁的人群个人消费信贷的负债比率远远高于45岁以上的人群。由此推论,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的英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及日本,尽管经济发达、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但消费信贷的有效需求和循环信用比例远小于新加坡、韩国等亚洲国家。

  (3)收入分配状况。实证研究表明,信用卡消费占个人消费信贷比例和循环信用比例最高的是中等收入人群,穷人和富人对信用消费的需求很小。前者没有还贷能力,后者不需要信用消费。因此,从整个国家来看,中产阶层人口越多,循环信用比例越大。

  (4)社会消费文化。社会消费文化对信用消费需求和循环信用比例的影响也很大,如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英国等国家都属于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但是信用消费的比例和循环信用比例却有较大差异,原因就在于社会消费文化。日本政府不太支持信用卡公司发展消费循环信用业务,日本国民基本上也不愿借钱消费,导致信用卡业务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据统计,在日本的银行卡消费中,信用消费的比例仅为15%左右,循环信用比例(2002年为35%)也大大低于美国、加拿大等。

  (5)宏观经济状况,这是中短期内影响循环信用比例的重要因素。循环信用比例和经济增长率之间一般呈现负相关关系,以香港地区为例,该地区2001~2005年循环信用比例的变化。

  在2002年全球经济疲软的背景下,美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循环信用比例分别高达90%、70%和55%。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循环信用比例在2005年分别下降至65%、45%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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