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信用卡透支后又后悔 最终选择自首
8月20日,抚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涉嫌信用卡诈骗案。8月19日晚上,犯罪嫌疑人白某在抚宁县一信用社ATM柜员机上拣拾到一张信用卡,累计恶意支取卡内存款6300元,后生悔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白某交待,他于案发当晚准备到信用社ATM柜员机取款,发现了柜员机内上一客户遗忘的信用卡,他顿生歹意,先试着支取现金300元,取款成功后忘乎所以,再接连两次提取卡内存款,每次3000元,第四次因卡内余额不足罢手,累计取款6300元。兴奋过后的白某回到家后心里越来越不踏实,总感觉警察要追上门来,越想越害怕,在和妻子商量后,终于带着6300元的“外财”及信用卡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办案民警调查,白某在信用社准备取钱时,前一个取款人在取完款后粗心大意,忘记将信用卡忘记退出就匆忙离去,随后白某发现并在ATM柜员机上冒用他人信用卡取出现金6300元,直到接到民警电话,粗心的取款人才想起自己的信用卡忘在ATM柜员机里了。鉴于白某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况,抚宁县公安局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白某取保候审,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在ATM柜员机上捡拾他人遗忘的信用卡,并操作取款,数额达到5000元,就会触犯我国《刑法》第196条,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一旦发现他人遗忘在ATM机上的要主动送交银行工作人员,千万不要动“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