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违法犯罪活动呈多发态势
恶意透支信用卡违法犯罪活动呈多发态势
龙岩人郑某因为信用卡透支了49万元不还,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但郑某始终认为自己没有“诈骗”,只是欠钱而已。不仅是他,许多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后,才明白自己透支信用卡逾期没还款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8月9日,龙岩市公安局发布预警信息:在利用信用卡给生活带来的便利时,要“量入为出”,切莫恶意透支,以免做出信用卡违法犯罪行为。
透支容易还款难涉嫌诈骗被逮捕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收入的普遍提高带来了金融服务的多元化,信用卡的普及就是在这种社会经济背景下的产物。现在,基本上是人人都有信用卡,甚至“一人多卡”,它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部分人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龙岩人郑某在本地注册了一家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600万元。2009年,他以公司的名义办了一张白金信用卡,透支额度为10万元;2011年,他申请将额度提高,透支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在2011年6月之前,郑某还能按时将透支额存入指定账户,但是在此之后由于资金链上出现问题,已无法按时偿还透支款。
郑某超期未还款,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寄信的方式催缴欠款,郑某没有理睬;银行向郑某发送了催款通知书,郑某本人也在催款通知书上签下名字,但因无能力偿还,仅在催款期间还了数千元。因此,银行向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报了案。
今年6月,郑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郑某已被新罗区检察院依法起诉。
龙岩人郑某因为信用卡透支了49万元不还,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但郑某始终认为自己没有“诈骗”,只是欠钱而已。不仅是他,许多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后,才明白自己透支信用卡逾期没还款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8月9日,龙岩市公安局发布预警信息:在利用信用卡给生活带来的便利时,要“量入为出”,切莫恶意透支,以免做出信用卡违法犯罪行为。
透支容易还款难涉嫌诈骗被逮捕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收入的普遍提高带来了金融服务的多元化,信用卡的普及就是在这种社会经济背景下的产物。现在,基本上是人人都有信用卡,甚至“一人多卡”,它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部分人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龙岩人郑某在本地注册了一家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600万元。2009年,他以公司的名义办了一张白金信用卡,透支额度为10万元;2011年,他申请将额度提高,透支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在2011年6月之前,郑某还能按时将透支额存入指定账户,但是在此之后由于资金链上出现问题,已无法按时偿还透支款。
郑某超期未还款,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寄信的方式催缴欠款,郑某没有理睬;银行向郑某发送了催款通知书,郑某本人也在催款通知书上签下名字,但因无能力偿还,仅在催款期间还了数千元。因此,银行向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报了案。
今年6月,郑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郑某已被新罗区检察院依法起诉。
办卡轻而易举审批程序有待规范
贷款需要经过重重审查,很不容易,但是办理一张信用卡手续非常简单。正是因为办卡简单,办卡容易所带来的透支消费加重了银行风险。据了解,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在从今年3月份开展的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中,仅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就为银行追回持卡人欠款270多万元,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78起。
办理信用卡过于简单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滋生。部分申请办卡者利用亲属朋友关系很容易就办到了高额度信用卡;有些持卡者能通过银行内部人员随意增加透支额度;银行人员为了完成业绩考核任务向社会各种人群发放信用卡,甚至包括些社会闲杂人等。
专家建议,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应严格把关,层层审核,提高工作人员各方面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控制银行风险,使银行能够真正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
持卡人应“量入为出”合理使用信用卡消费
使用信用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只是部分使用的人“不会用”才导致了信用卡成为持卡人犯罪的“导火线”。
作为持卡人,信用卡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让他们能够提前消费、缓冲资金紧张带来的困难。但部分持卡者却自作聪明,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导致无力偿还透支,最终陷入恶意透支犯罪当中。
信用卡本只是个金融工具,使用者不同才赋予了它不一样的性质,郑某遭遇虽有各方面主客观原因,但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希望持卡者们能从郑某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培养自律和理财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好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