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还钱后被罚款判刑
南充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还钱后被罚款判刑
南充某男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近2万元,被警方拘捕。后将欠款还清,因其已构成犯罪,近日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
家住南充的商某在某私营企业上班,虽然收入不高,但花钱的地方却不少,常常不免囊中羞涩。听朋友说可办信用卡可解一时之急,遂于2010年10月25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申领到“惠农信用卡”一张。不久,商某便开始透支使用,截止2011年1月18日共透支19900.61元。从2011年2月11日起,南充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多次对其电话催收。但商某却超过了3个月仍不归还,银行方面只得报警,警方很快将商某抓获。被警方抓获后,商某赶紧想方设法凑钱还清了欠款。但因其已构成犯罪,仍被诉至法院。
顺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刑罚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商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有悔罪表现,并全部归还了信用卡欠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商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认为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商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