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过错致他人冒办信用卡
市民苏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警方通知透支银行万元未归还。后来苏先生得知是银行过错,导致自己被冒办信用卡,透支万元并形成不良记录。苏先生莫名背上不良信用记录,并垫付给银行万元资金。
横空飞来万元“欠款”
8月8日,苏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3月底或者4月初,他接到了东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电话,警方说他的建设银行信用卡有不良信用记录,要求其协助调查。苏先生一头雾水,自己根本没有建行的信用卡,何来的不良记录?
事后,苏先生记起2011年时,他的一个朋友问他有没有信用卡,说要给他办张建设银行的龙卡汽车卡。他就把行驶证给了朋友,但没有把身份证给朋友。后来他多次联系该朋友,该朋友称还在办理当中,并未办理出来。
苏先生想,既然没有让自己到银行签字确认,那么银行卡还未办理出来的说法是完全可信的。谁曾想,建设银行竟在他未亲自确认的情况下,为他办理了信用卡,他的朋友还用冒办的信用卡透支了1万元。
苏先生担心不良记录对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影响,只好拿出一万元把他名下的那张建行信用卡的欠款垫付给了银行。
银行承认存在过错
8日下午,记者跟随苏先生来到建行东城支行东三路分理处,建行的吕主任在交谈中承认建设银行有过错。吕主任表示,信用卡的办理确实需要身份证原件及当事人签字认可。苏先生被他人冒办信用卡,是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核时没看清造成的,银行确实存在过错。吕主任还说,要是办手续时提供的是身份证复印件,那工作人员就更不容易辨认办理者是否持卡者本人了。
一番谈话后,苏先生向建设银行提出了三点诉求:一是建设银行出面把苏先生的不良记录消除;二是退还因银行过错导致苏先生垫付的一万元“欠款”;三是银行要就此事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吕主任答应苏先生,称会在9日的上午调查一下不良信用记录的问题,同意去尝试消除不良记录,至于一万元现金的问题,他会充分考虑,并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不良记录无法消除
9日上午,苏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建设银行回话说,不良信用记录消除不掉,但是吕主任口头承诺,不管苏先生什么时候办理贷款,只要他还在银行上班,就会给苏先生出具书面证明。
苏先生对此事一直很不理解,明明是建行工作人员的失误给他带来了困扰,却一直不能给他书面的承诺。“万一几年后我准备贷款了,找不到现在的东三路分理处主任了怎么办?他以某种借口推脱怎么办?”苏先生有些担心。
记者就此电话联系了中国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办理建行的汽车卡时,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行驶证、保险卡和收入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才可以到建设银行办理信用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