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躲债住酒店难付款恶意透支信用卡
家住胜利油田胜东社区某小区的男子米路(化名)因躲债住进酒店后无力支付住宿费和生活费。他竟然利用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49830余元人民币逾期不还。7月27日,米路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09年12月,米路在位于东营市东城的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从今年1月开始,米路因为曾经为别人担保向某投资公司借款,结果借款人跑了,使米路欠下大约5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为了躲避债主,米路就住进了酒店。因为没有钱付款,米路就想起了这张银行信用卡。今年2月,米路用这张信用卡透支消费了49830.85元人民币,用于支付住酒店的住宿费和饭费。这期间,银行先后以电话、上门及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其催款多次,但其一直未归还。米路共拖欠银行本金、利息及滞纳金人民币61212.81元。为了躲避银行催款,米路还把电话号码换了。
7月12日,滨东分局根据银行工作人员的报案对这起案件立案侦查。7月27日,米路被抓获归案。警方提醒:利用银行贷记卡进行透支消费,既可以享受银行几十天的免息优惠,又比现金消费安全方便。但花银行的钱,要按照银行的规定时限及时归还。到期无法归还的,应当办理分期付款,绝不能不守规矩充当“老赖”。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利用银行贷记卡透支消费超过一定期限拒不归还的,就构成信用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