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利用公章骗领15张信用卡
来源:正义网
小编:鸭鸭
2012/07/30
利用经手单位公章的便利条件,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及工资证明,骗领银行信用卡多张用于个人消费,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玉泉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赵旭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赵旭辉是呼和浩特市某单位职工,在单位从事人事工作,保管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经手单位公章。2009年至2010年,赵旭辉向多家银行提供他人虚假身份证明、工资证明,私自盖单位公章,骗领了15张信用卡,部分信用卡交由持卡人本人,部分信用卡是直接利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由赵旭辉持有并恶意透支,用于购买彩票及其他个人消费42000余元,2011年10月,被害人在收到银行催款通知后报案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