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透支信用卡 隐匿难逃三年刑
多次透支信用卡 隐匿难逃三年刑
本有稳定工作,却不计后果通过各种渠道办理多张信用卡,并在透支近六万元后,隐踪匿迹逃避债务。近日,黑龙江省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当事人梅华(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梅华(女)今年四十岁,有稳定的工作、有可爱的女儿,本应过幸福的生活。但从2008年开始,梅华接触并沾染了赌博的恶习,并沉陷其中难以自拔。很快,梅华与其他赌博者的命运大致一样,输光了家产、输掉了婚姻、输没了工作、“赢”来了债务。为了偿还欠下的高利贷,梅华想尽了办法。2010年10月,她在报纸上看见可以帮助办理银行透支信用卡,明知此举是步步走向深渊,但梅华别无他法,只求尽快拿到现金解决燃眉之急。
她通过报纸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办理信用卡的一个年轻男子,这名男子声称只要提供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便可以办理可透支3万元的中国银行信用卡,但办理费用为3000元。梅华求财心切,预先支付了1000元,几个月后,男子将卡办理下来交到梅华手中,梅华又支付给这名男子剩余的2000元。因梅华办理的这张卡只能刷卡消费,不能直接提现,梅华又通过报纸上的联系电话借他人之手帮助提现,每透支1万元“手续费”为200元。这样,为了提到这3万元的现金,梅华总共花去“手续费”3600元。如法炮制,梅华先后在广发银行、建设银行先后又办理了两张额度透支不同的信用卡。总计透支金额为5万6千余元。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梅华同样深知这个道理,为了逃避她做好了打算。脱离了与单位的工作关系、退掉了曾经租住过的房子、停掉了常用的手机号码,甚至断绝了与父母、女儿的联系,为了躲避债务,梅华离开了大庆,在北京某小区租住了下来。期间,中行、广发、建行的工作人员曾连续数月向梅华的单位、家人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进行了催款。截至2012年1月案发时,梅华透支卡上仅利息总计就达到了1万元。
2012年2月,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的梅华在异地被抓获。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梅华在透支后逃匿、变更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经催收仍找不归还,其行为系恶意透支信用卡,且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法院依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做出上述判决。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法网恢恢疏不漏,恶意透支终究逃不过法律的惩罚,要理性、合理使用透支卡,遵章及时还款,切勿恶意透支,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