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1万余元获刑七个月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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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一男子因生意亏本恶意透支信用卡1万多元,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男子并改变联系方式逃匿。11月14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6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杜某权通过刷卡消费、取现等方式,透支使用其申办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14893.34元后超过规定期限且经建设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并改变联系方式逃匿,逃避银行催收。2014年7月1日下午,杜某权在中山市黄圃镇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权无视国家法律,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