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取溢缴款“被收费” 法律未禁止
近日,有消费者王小姐称,不小心将1万元现金误存入了并不欠费的信用卡中,而准备将钱取出来急用时,却发现还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手续费。溢缴款是我自己的现金,并非信用卡额度取现,为何也要收费?
位于福州路上的招商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称,像王小姐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溢缴款收费。它是指信用卡客户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账户内的资金,取出溢缴款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
招商银行的解释是,信用卡并不鼓励持卡人进行多余存款,信用卡本身存在的初衷就是希望持卡人通过透支个人信用进行消费,并不同于普通的借记卡,而对于银行来说,一旦持卡人将多余的款项存入信用卡中再取出,只能按照统一的信用卡透支取现费用收取。“因为持卡人进行提现、转账等操作时,银行也会产生相应的现金管理成本。”工作人员表示。
据工作人员介绍,客户如果需要取出信用卡中多余的存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信用卡取现的方式提取,另一种是用户通过电话银行将信用卡里的钱退回到储蓄卡里。前者需要收取1%(最低10元)的手续费,并且每日最高提取限额为2000元;后者则收取0.5%的手续费(最低5元,最高500元)。若是柜台取按1%收取手续费,但最高封顶50元。
当记者质疑该项收费不合理时,工作人员表示:“基本上所有银行都对溢缴款有这样的收费。”但当记者要求对方出示相关收费条款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回答。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给王小姐去电称,经过与领导沟通,考虑到王小姐为信用程度好的优质客户,愿意给予一次“特殊照顾”—减免此次取现的手续费。“王小姐需要提供本人名下的一张储蓄卡,在告知储蓄卡的相应信息后,致电客服中心电话就可进行转账处理。此次取现转账不会产生手续费。”不过,此次是“特殊处理”,针对一般客户还是会收取该笔费用的。
有律师表示,对于溢缴款取现收费这一做法,其实争议由来已久。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明令禁止,而是市场行为,仅通过银行和消费者之间的合同来约束。从持卡人角度,银行方面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并且由银行单方面拟定,如果消费者认为条款对自己“显失公平”,则可以向消协提出申诉认为该条为“霸王条款”。此外,银行在明显可以区分溢缴款取现、透支取现的前提下,将其混为一谈。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征收该项费用也存在一定合理性。“跨行转账有手续费,如果直接给信用卡里面打款,取现不收取手续费,则变相实现了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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