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成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近三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5.8万亿元,超过之前8年处置额的总和。
此外,报告显示,继续有序处置重点机构风险。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稳健性。平稳有序化解股票质押等风险隐患。完成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近三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5.8万亿元
报告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成果。具体看来,一是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数据显示,2018年末宏观杠杆率为249.4%,2019年末上升约5个百分点,比2008至2016年年均约10个百分点的涨幅明显下降,宏观杠杆率过快增长势头得到遏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赢得操作空间。
二是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序处置。包括成功接管包商银行,恒丰银行改革重组工作基本完成,推动锦州银行改革重组,顺利接管天安财险等9家机构。
三是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得到妥善应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近三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5.8万亿元,超过之前8年处置额的总和。有序打破债券市场刚性兑付,不断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出到期违约债券转让机制,丰富债券违约处置工具,稳妥应对大型企业债券违约风险。
报告指出,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得到全面治理,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得到根本性整治。截至2020年6月末,全国在运营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至29家,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已连续24个月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全国实际运营P2P网贷机构已经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到目前的3家。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8个月下降。
报告提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综合施策整治金融乱象,推动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平稳实施,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等领域外资股比例限制,不断放宽外资股东资质限制,2019年外资投资A股积极性明显提高,通过沪深股通累计净买入A股3 517亿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明显提升,推动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深耕主责主业,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报告在展望中提及,继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在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已经取得的重要成果基础上,不断提高风险应对的全局性和前瞻性,继续做好重点领域高风险机构的“精准拆弹”工作。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当前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报告指出,受疫情影响,金融稳定形势受到新的挑战。一是疫情冲击下,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困难凸显,债务违约风险可能上升。二是疫情导致的金融风险可能具有滞后性,后期不良贷款存在上升压力,需关注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进一步恶化。三是疫情发展趋势及影响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关注股市、债市、汇市运行状况。
央行表示,下一步,在巩固攻坚战取得的重要成果基础上,相关部门将坚持既定方针政策,把握好抗击疫情、恢复经济和防控风险之间的关系,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稳妥推进各项风险化解任务,确保风险总体可控、持续收敛。
具体看来,主要通过以下措施继续化解金融风险。一是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改善金融服务,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精准处置重点领域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四是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方责任,形成风险处置合力。五是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加强金融监管。六是推进金融市场改革,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七是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全球竞争力。
在精准处置重点领域风险、维护金融秩序方面,报告指出,继续有序处置重点机构风险。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稳健性。平稳有序化解股票质押等风险隐患。完成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加快数字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穿透性和专业性
在金融科技监管方面,报告提及,加快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做好统筹与协同,强化监管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加快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一是以创新监管工具为基础,在总结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经验基础上,完善风险监控体系。二是以监管规则为核心,及时出台针对性的监管规则,确保金融科技业务在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有章可循,解决因规则滞后带来的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等问题。三是以数字化为手段,建设数字监管报告平台,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数字化和程序化,加快数字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穿透性和专业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日的吹风会上,刘福寿还表示:“将按照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把所有的金融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监管范围。”他指出,银保监会将完善风险全覆盖的监管框架,增强监管的穿透性、统一性和权威性,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分析称,目前,以“云物大智”为代表的新技术,正成为引领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先导力量,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日益紧密。一方面,科技为金融赋能,科技的发展为金融提质增效;另一方面,金融又为实体经济服务,通过科技的带动,引领实体经济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优化转变,对实现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普惠金融、产业金融再上新台阶具有积极意义。
在苏筱芮看来,在数字经济时代深化发展的近日,我们依旧需要清醒地认识到,金融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自身也存在风险,如不加以识别与防范,将会酿成无法预估的后果,具体而言,既有金融风险也有科技风险,首先是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以创新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例如ICO等,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金融的打击力度;其次是技术风险,例如信息安全、隐私泄露等,需要从顶层设计方面加快立法立规的进度,从源头上扎紧监管的篱笆。
近期,就市场热议的大科技公司相关话题,苏筱芮认为,大科技公司发挥的作用需要辩证看待,一方面,大科技公司创新能力强、科技基因根深蒂固,确实能够对传统金融产生助益;另一方面,大科技公司在金融业务中牵扯过多,容易反客为主产生套利,这不仅仅在国内,更是一个国际化、全球化议题。苏筱芮表示,目前大科技公司所涉的金融业务主要涉及银保监会、央行监管范围,未来,对央行出台金控相关配套细则表示期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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