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7月22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第68条有明确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当然,银行也不傻,催收基本上分为银行催收和外包催收等。银行催收基本上都是比较温和的。如果外包给第三方,你的噩梦就开始了。
划重点!划重点!划重点!
在遇到第三方催收时,你必须记得要证实对方身份,要求对方出示委托书单位证明个人证件等证明,并录音,其实你做完这一套,多多少少也能把对方镇住。
如果对方真的涉及威胁、恐吓、谩骂侮辱以及暴利行为等,也不要被吓住了,直接报案。我们是欠了钱,但也不容许你们胡作非为。
遇到爆通讯录,恶意骚扰的情况,直接投诉,向银行投诉,向银监会投诉,向媒体投诉等,必要时你也可以报警,甚至去法院起诉。
虽然欠了钱,但我们也是一个合法公民!
如果你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我劝你还是醒醒。不要有“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的心理,如果真这样想,不断挑战银行底线,你就继续受着不间断的催收,然后等着被银行起诉,甚至吃牢饭连累家人的结果吧!
如果你是因为暂时没有还款能力,也要积极应对,主动给银行说明情况,表示自己非恶意欠款,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争取和银行协商出一个方案。
催收只是过程,要钱才是目的,你欠银行的钱,始终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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