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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创业,政府贷款来扶持

来源:山东商报 小编:woaika 2017/06/07

  近日,济南市人社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在“拆违拆临”工作中再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帮助“双拆”工作中涉及到的需再就业人员及时、充分享受到就业创业帮扶政策,促进他们尽快实现二次创业和再就业。记者王晓迪通讯员任绪来

  登记失业人员 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培训

  根据通知要求,在6月底前,自下而上对全市因“拆违拆临”涉及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再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创业调查,建立专门帮扶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调查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为方便再就业人员求职,市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五、周六开展现场招聘会,为有就业愿望的“拆违拆临”需再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择岗机会。

  “拆违拆临”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每年参加1次享受政府补贴的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可在市创业大学和县区创业学院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失业人员想创业 有政府贷款政策扶持

  “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自主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给予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政府贴息。充分用活“两创示范”专项资金,在2018年以前,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但有商业贷款记录的,也可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属于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4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者招用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申请岗位开发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执行至2018年年底。

  “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属于在2014年7月1日以后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含创业者本人)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每个岗位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各级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为“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创业提供创业场所,给予一定期限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属于2014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拆违拆临人员个体工商户,进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000元/年房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鼓励济南市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4050”等“拆违拆临”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拆违拆临”就业困难人员,由各县区统筹规划,科学安置,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鼓励济南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招用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4050”“拆违拆临”中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企业(单位)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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